有廣告 ≠ 合法徵信業者


有很多民眾以為,有在公共媒體上打廣告的徵信公司就是合法優良的徵信公司,其實這個觀念是錯的。以雅虎奇摩(yahoo)來說,基本上只要有錢就能打廣告,千萬不要以為媒體公司會有替民眾把關,選擇良好公司,一來他們對徵信業者不了解,無法從實考證公司的良莠;二來他們是營利機構,非政府單位,所以僅提供廣告平台。

萬一有糾紛問題發生,他們的合約也有著免責聲明,所以對民眾的保障幾乎沒有。想要挑選好的徵信公司與好的承辦經理,消費者您一定要擦亮您的眼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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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日期  民國76年9月10日 核准字號  台內社字第 101093 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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